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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立 三 重 高 級 中 學 音 樂 學 科 中 心 一 月 份 電 子 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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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電子報重點: 8. 網站之「教學檔案」已建置,期能拋磚引玉,邀請更多老師提供您寶貴的教學教案、教材與經驗分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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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關於藝術生活師資認證等的相關提問: 「藝術生活」課程於高中第一、二、三學年實施,學生至少修習二學分,至多修習八學分,每週授課時數二節。各校可依學校之師資設備及學生需求,在所列六類課程中任擇一至四類修習。分成「基礎課程」、「環境藝術」、「應用藝術」、「音像藝術」、「表演藝術」、「應用音樂」六大類,每類皆設計36節。 除了「基礎課程」,其他五大類牽涉到的師資及設備目前在各校均較缺乏,因此各校校長、主任及課發會,極有可能以開設「基礎課程」為優先甚至於唯一的選擇,然而目前在「培育普通高級中學藝術生活專門科目及學分一覽表」中,「基礎課程」規劃的科目及學分數認證偏利於視覺藝術教師,音樂教師部分能認證的「應用音樂」類別,又因各校缺乏相關之軟硬體設備,難以開設。 [請參考培育普通高級中學藝術生活專門科目及學分一覽表(教育部版)] 「藝術生活」屬於藝術領域,目前所有相關之規劃,未來均可能影響到全體音樂教師之權利,如果您關心這項議題,請您務必進入「藝術生活-基礎課程」意見調查網頁填答並發表您的意見並請您出席「藝術生活教師在職進修課程」座談會,提供您寶貴的建議。 下列為北區與東區進階研習時,音樂教師所提之相關意見,提供您參閱,並請您提供其他或更進一步的寶貴意見。 一、請教育部於「基礎課程」科目與學分一覽表中,增列音樂相關之認證科目。(請參考「藝術生活-基礎課程」意見調查中目前規劃之版本。) 協助調整相關之科目與學分,讓音樂科教師與美術科教師擁有同等認證權益,現職教師能直接透過原畢業學校直接換證取得資格。 二、「基礎課程」、「表演藝術」、「音像藝術」不應刪除聲響音樂部分(科目與學分數完全沒有相關之規劃),如此剝奪表演藝術與音樂藝術的空間,應重新考量規劃。 三、「音像藝術」中,建議加入歌劇、音樂劇。 四、「音像藝術」專門科目與學分一覽表中,藝術史2學分,只有美術史可替代,建議加入音樂史。 五、國外公私立大學及研究所課程之科目與學分數該如何並至何處認證取得資格? 六、請臺灣藝術大學師資培育中心與臺灣各藝術學系大學共同協商規劃相關之科目與學分數認證並協調日後「第二專長學分班」相關科目之開設。(如:各師範大學、各教育大學、台北藝術大學、東吳大學、輔仁大學、中山大學…等),協助解決現職教師認證之困境。 七、某位教師為師大音樂系畢業,唸東吳研究所,藝術生活科師大版認證科目『現代音樂』、『歌劇導論』,東吳研究所開設名稱為『新古典主義音樂』、『歌劇與戲劇』、『演奏探討』,所修習內容相符,只是開課名稱不同,能否得到相同學分認證? 八、「藝術生活」科需要更多的『在職進修』與『研習課程』!請盡快開設「藝術生活」科第二專長學分班;進階研習課程需要後續研習,請協助安排。 九、「藝術生活」為音樂、美術之延伸應用課程,日後修訂「課程綱要」及「科目與學分數規劃表」時,音樂、美術之專家學者人數應該均衡。 答: 一、針對提問第一點,請進入「藝術生活-基礎課程」意見調查網頁填答發表您的意見,並請您出席「藝術生活教師在職進修課程」座談會表達支持。 二、針對提問第二、三、四點,請您一起腦力激盪,共同思考是否有更合適的規劃,提供「藝術生活」學科中心作為日後參與課綱修改會議時之參考。 三、針對提問第五、六、七點,請您出席「藝術生活教師在職進修課程」座談會,於會中提問,請台藝師培中心回覆或是彙整相關之疑問送教育部研商。 四、針對第八點,教育部已委請各師範大學、教育大學及一般大學師資培育中心,規劃「第二專長學分班」科目之開設,並編列三年的預算提供在職教師免費修習相關之進修學分班。進階研習的後續研習台藝大師培中心也在規劃中,音樂與藝術生活學科中心將協助提供相關之課程建議。 五、針對第九點,已於送交師大教育研究中心「第二次意見彙整表」中提出。 | |||||||||||||||||||
近日有誤傳全教會提出三方案,大砍各科教師的授課時數,此與事實完全不符。針對98課綱,教育部委託三組學者群於94年6月完成報告,在必選修的研究報告中,針對各科學分及教學時數表,學者們提出三個方案:建議案、折衷案、遠程案。所以這三案是學者所提,與全教會無關。為了因應98年課程這個重大議題,本會特別組成研究群,進行研究案,現正著手進行研究中。歡迎大家連結本會研究案之部落格,減少誤會。..... 全教會網址:http://blog.yam.com/course 詳全教會聲明稿全文請點選下列連結閱覽。
詳「普通高中課程綱要發展之基礎研究」專家學者所發表之研究內容,請點選下列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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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有成立音樂科教師輔導團的縣市(台北市之外),能夠與音樂學科中心主動聯繫,協助推廣並辦理新課綱之相關研習。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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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北區與東區進階研習教師意見彙整表:
(5)教研中心彙整各學科之「第一次意見彙整表」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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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時間為暫訂,確定之時間地點請留意95年2月份之電子報與學科中心網站之最新消息公佈欄。 第一場:95年3月2日(四)台中 第二場:95年3月3日(五)高雄 第三場:95年3月7日(二)台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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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階研習相關訊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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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年普通高級中學課程暫行綱要音樂、美術、藝術生活教師進階研習實施計畫。 報名網址:http//www.hlgs.hlc.edu.tw/ezf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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