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 年8 月 電 子 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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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文訊息 1、兩廳院藝術講座宅急配-九月份精彩課程 相關網址: http://lecture.ntch.edu.tw/edm/edm29/edm29.html 2、國立台北藝術大學關渡藝術節 相關網址: http://kdarts.tnua.edu.tw/festival/abou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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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資源 3、教學計畫範例
依據中華民國97年1月24日台中(一)字第0970011604B號令發布之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總綱規定,各校應於學年度開學前,將學校課程計畫送所屬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備查,學科中心於98年7月與8月之電子報中分享教學計畫,提供教師範例參閱。 總綱中相關內容請參閱下列: <參、實施通則> 一、課程設計與發展 (一)課程設計原則: 1.普通高級中學課程設計應銜接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與大學基礎教育課程。 2.普通高級中學課程設計應依學科性質重視實用性、實作性學習。 3.普通高級中學課程應研訂課程分版與進階的標準與實施方式,並提供課務發展與運作實例,以提昇課務運作績效。 4.各校應將生涯發展、生命教育、性別平等教育、法治教育、人權教育、海洋教育、環境教育、永續發展、多元文化及消費者保護教育等重要議題納入相關的課程中,並強化品德教育,以期讓學生在不同的科目脈絡中思考這些議題,以收相互啟發整合之效。 (二)課程整合機制: 1.普通高級中學各領域課程發展應建置領域內不同學科間、跨領域間相互檢視及對話之機制,落實領域內學科、領域間課程綱要內容之相互統整。 2.普通高級中學各科課程綱要之設計宜本彈性自主之原則,並注意相關科目間之整合,以期課程設計之多元化,與各科教材間之互補與相互支援性。 (三)學校課務運作: 1.普通高級中學課程設計宜給予學校適當之自主性,由各校組織課程發展委員會,依學校經營理念自行規劃學校課程計畫、安排選修課程、審查教師自編教科用書與實施課程評鑑。各校應於學年度開學前,將學校課程計畫送所屬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備查。 2.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之組成方式由學校校務會議決定之。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之成員應包括學校行政人員代表、年級及各科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及社區代表等,必要時得聘請學者專家、學生代表列席諮詢。學校得考量地區特性、學校規模,聯合成立校際之課程發展委員會。 (四)落實選修機制: 1.各校可依地區特性開設地方文史與藝術等相關選修科目,以彰顯高中教育的地方特色。 2.各校應訂定期程表漸進推動「無固定班級授課制」,並積極開設選修科目,以因應學生的個別差異與發展。學校每學期開設選修科目之學分數,以各學期規定選修學分數的一點五倍為原則,以供學生選讀。 3.各校可視教學空間與設備設施狀況,突破班級單元教學限制,採總量整合運用,將電腦教室、實驗室及部分專科教室等調整運用,並善用班群結構實施群組選修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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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訊息 4、新學期開始,教師任教學校若有異動,請來信或來電告知,方便學科中心更新您的相關資料。學科中心聯絡電子信箱:music@scsh.tpc.edu.tw,聯絡電話:02-28570108 |